2016年11月27日星期日

也是“秀腿”惹的祸

那天乘地铁,对面那排坐着几名年轻女郎,穿短裙或热裤,有两名甚至翘起脚来。使到坐在对面的男人个个睁大眼睛吃“冰淇淋”。 不少女人真是不可思议,除了展示装扮外,甚至喜欢展示自己的肉体。迷你裙流行过后,接着来的是露背、露沟、露脐等等。现在流行起“露腿”来,而且好像在竞争:越露越多越是光彩。对她们来说,这是时尚、时髦呀! 在公共场所,在众目睽睽下,这样的暴露穿着和大胆动作,使人感到她们是不知到“羞耻”这回事。 在繁忙时间搭地铁,几乎是人贴人,若你的前面或旁边是女人,你会感到忐忑不安,甚至心惊胆跳,若你站不稳或当车震动时,你会碰到她。她可能大喊你非礼她呢。你说冤枉不冤枉? 一位牙医搭地铁,无意中他的手碰到女子的腿,感到一阵清凉。之后,他工作感到压力时,去乘地铁找机会减压,可是“上得山多终遇虎”,他被告非礼罪成立而被处罚。 男校几名男学生,看见女老师粉腿可欣赏,用手机拍了下来,和另一批同学分享。结果被开除或打鞭。 女人这种过分的打扮,露出自己白白的玉腿,摆出“秀色可餐”的秀色,是非常不文雅,甚至近乎“招蜂引蝶”诱惑作为,进而引致非礼犯罪,她们也要负部分责任。 若是某宗非礼案件发生了,男的要罚4000元,女的也要罚1000元,因为她的诱惑打扮是引致案件发生的导因呀。女教师在学校穿着应该得体,不该穿热裤。虽然学生应该受罚,但那些老师也应被记过。 道德越来越沦落,不良风气愈吹愈猛烈,是我们原有的健康社会潜伏着危机,因此社会、学校、媒介等等应对这些在公共场所过于“暴露与秀腿”歪风,加以谴责而不是姑息。 文 / 柳恰惠

恨不相逢未婚时

恨不相逢未婚时 《清歌妙曲抒我情》的卡拉OK活动项目那天,听到一首款款情深的《恨不相逢未嫁时》。这歌曲相信会感动到不少人隐藏在心底深处,虽已是悠久与消失了的岁月,但“谁能忘却了失去的梦”。 过了一个星期,我和另四位年逾“顺耳”与“古稀”之男女老同事会面,相聚在“陆羽茶馆”,一面品茶香,一面谈往事,当谈到人生旅途上,往往会遇到”“相逢恨晚”的事儿。大家互相追问,到如今,留下的感受是如何? 甲回忆起他年青在大学念书时,和一名女同学谱上恋曲,但莫名奇妙地分离了。毕业后各奔前程,且都成家立室。不知是不是上苍愚弄,三十年后竟然在同一机构做事。成为同事才知道当年是误解而分手。当年是误解而分离,现在了解后却不能结合,唉,那又何必重逢呢? 女同事说她初恋来得早,那时才18岁,男的也不过稍大一点。遭到家人强烈反对,不许他们来往。这恋情只好黯然神伤结束。多年后,她从友人那里知道,他事业颇有成就。但她不想也不敢和他见面,以免触动已是平静的心湖,而掀起思君忆君的情伤。 丙在工作上遇见一名女同事,相处久了,都深识对方是最理想心仪的人,情不自禁地坠入爱的深渊。可是“恨不相逢未婚时”,为了避免破坏原有家庭,他带着哀伤离开公司到另一间机构工作。 丁不愿说出他的偶然。但他讲了近代浪漫诗人徐志摩和民国初年第一才女林徽因的故事。他们在剑桥留学时邂逅,无论是才或貌,都被人认为是非常理想伴侣,但一个结婚了,一个订婚了。徐志摩写出了心境: “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,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,你不必讶异更无需欢欣,在转瞬间便消失了踪影。。。。。。。”这就是“无奈” 戊和丁一样,不愿揭开他的“私秘”。他却搬出古希腊哲学大师苏格拉底的“婚姻观”来“交稿”。 ( 请阅读背面续文 ) 苏格拉底的婚姻观 柏拉图问苏格拉底:“老师,什么是婚姻?” 苏格拉底叫柏拉图到杉树林走一次,要不回头地走,在途中取一颗最好的,最适合用来当圣诞树的树材,但只可以取一次。 柏拉图充满信心地去,半天之后,他一身疲惫地拖了一颗看起来直挺、翠绿,却有点稀疏的杉树。 苏格拉底问他:“这是最好的吗?” 柏拉图回答:“因为只可以取一颗,好不容易才找到一颗看似不错的,发觉已经没有时间,也不管是不是最好的,所以就拿回来。” 这时苏格拉底告诉他:“这就是婚姻。” 其实,找对象就和柏拉图找树材一样,怎么可能找到最完美的呢? 还有,人总是有这样的心理:“得不到的,是最好的。”所以有了“相逢恨晚”的“恨”。 那天,我们品茶,也是品人生! 文 / 韦经利 2016/11/12 -------------------- ------------------- ----------------- 这篇稿写完后,报章上刊登长城大公主夏梦香离世消息。 夏梦,她是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梦中情人。 金庸,在夏梦心中是位文才品格理想伴侣。 当金庸向夏梦表白感情时,她已经名花有主。夏梦欣赏金庸,但一句“恨不相逢未嫁时”,让两人的缘分到此为止。